电力体制改革

编辑日期: 2023-02-16

我国自1985年开启电力体制改革以来,至今已走过30年历程。30年间电力体制改革进程推进异常艰难。1987年李鹏总理提出“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因地因网制宜“电力体制改革方针。到1997年,全国短缺电问题基本得到缓解,电力供需逐渐达到平衡。2002年发改委提出新的改革方案得到国务院认可,这一方案明确电力体制改革战略规划,确立了电力体制改革方针即”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 同年底中国电力新组建的11家电力公司正式宣告挂牌成立,建立起全国电力企业“5 2 4”的新格局。截止2014年我国已基本完成了“厂网分开”与“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曾小范围试点都均以告失败告终。2014年底新的电改方案已上报中央,还需进一步等待出台。根据业内推测,新的电改方案将遵循“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的基本思路,即发电计划放开,输配外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放开,交易平台独立及加强电网规划。

当前,有关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热点问题有如下几方面:


1.发电侧改革方向:鼓励大用户直购电模式,由电厂和终端购电大用户之间通过直接交易的形式协定购电量和购电价格,然后委托电网企业将协议电量由发电企业输配终端购电大用户,并另支付电网企业所承担的输配服务费用。

2.输配电环节改革方向: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电网企业也将按照市场属性定位,改变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一体的状况,使其从中间商变身成为服务商,以国家核定的输配电价格进行输配电服务。

3.售电侧改革方向:为由目前较为单一投资主体即电网企业逐步扩大到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的准入。新的售电主体,包括现有的独立配售电企业、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社会资本投资、分布式能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以及发电企业。

中大咨询研究认为,电力体制改革将对电力行业产生三大影响:

1.改变供电企业盈利模式:改变现行供电局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供电局实行输配电价监管,包括总收入监管与价格结构监管,总收入的核定方法为:准许收入=准许成本 准许收益 税金,改革后供电企业将以过网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2.改变供电企业垄断经营:电力体制改革将在在售电侧引入竞争,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鼓励大用户直供电,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这将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电格局,打破供电公司垄断经营,对供电企业收益造成直接影响。

3.推动供电企业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电力体制改革将建立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使供电企业能够更加重视运营效率与成本,服务绩效及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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